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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曾因女子穿着"艳俗"取缔"摩登装"
时间:2021-11-02来源:中国江苏网
人们总是说,中国是一个封建传统深厚的国家,所以,对于潮流的摩登,无论如何不会放任自流,卫道者即便螳臂挡车也要挺身而出;摩登潮起

     人们总是说,中国是一个封建传统深厚的国家,所以,对于潮流的摩登,无论如何不会放任自流,卫道者即便螳臂挡车也要挺身而出;摩登潮起上海,上海也就率先行动。不过起初的行动也还谨慎,如认为“作俑于外国妇女”的不穿袜子,属惊奇炫异,有伤风化,上海市公安局便通令严查禁止。处于文化保守的南天王陈济棠治下(1928-1936年)的广州,则更夸张。1933年8月,广州市社会局宣布禁止裸足短裳的同时,对于一切奇异服装,均一律禁止。广东省财政厅也因属下女职员曲发染甲,抹粉涂脂,在严加训饬,要求力戒浮靡、洗净铅华的同时,特别要求穿用土布衣服,以正观瞻。

  但是,地方当局毕竟挡不住时代的潮流,一些处于逆反期的上海女学生尤其不买账,索性把袜子去了,不但露腿,而且露出“香钩”,不但露出雪白粉嫩的大腿,而且在大腿上,画了图案的花纹。此后不穿袜子的女子愈发多起来,到得1933年的天津,不穿丝袜,竟被推为最摩登者。而且,虽然不再是女效优伶了,但如鲁迅先生在1933年的观察,求售于男的本质还是一样;娼妓们用浓厚的脂粉,妖艳的服装,尽量美化自身,以博得顾客们垂青,家庭妇女们也多数是不自觉地在和娼妓竞争,———自然,她们就要竭力修饰自己的身体,修饰得拉得住男子的心。(鲁迅《关于女人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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